蓝冠注册您的自动售货机已被纳入食品安全抽检

2023-06-13 作者:admin   |   浏览(54)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明确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法规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自动售货机、无人超市等没有实际经营人员的食品经营者、组织实施抽样检验。

抽检为随机,没人会提前通知你,且不配合抽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蓝冠铝合金零部件抽检结果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者将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改、召回、依法公示等相应处罚。

违规成本很高,后果很严重!啊,那我们该怎么办所有流程合法合规,才是“避雷”的关键!所以,请你跟我这样做

首先从自查开始
自动升级

自动售货机经营者需要的证件
✔《营业执照》(或个体户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请保留好每次进货的订单信息及支付记录。
我们的售货机上就可以展示哦:


供货商(即批发商)需提供的证件
✔《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品牌 代理/销售 授权证明》

商品的生产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
✔ 所售商品的《检验报告》
如何查看《检验报告》是否合规,请注意以下事项:
1、《检验报告》的发放机构是否监管部门指定范围的检验机构。
2、《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是否为『合格 』!
3、《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难题来了,生产企业的证件找谁要?
别担心,找给你供货的批发商要,他必须要有!

请除此以外,我们还应该
✔拒绝非正规渠道的供应商(以防假货等)。
✔拒绝售卖生产资质有问题或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以防食品安全等问题)。
✔售卖的商品品类不能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的经营项目范围。

提醒:以上可能有未尽事项,请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行标准为准!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摘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蓝冠铝合金零部件阻挠或者干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和调查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不合格产品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履行后,食品生产经营者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